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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硕士研究生调剂通知
时间:2016-03-10 浏览次数:158

根据《厦门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的规定和精神,2016年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流程如下:

一、调剂专业与复试分数线及参加复试名额
区域经济学      360       2
二、调剂复试的基本要求
1 )相关专业将优先从校内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中调剂。
2 )校内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基本复试线,校外调剂至我校考生必须同时达到相应专业国家复试线和我校基本复试线(注意:调剂考生必须同时达到原报考专业相对应的分数线和调入专业所对应的分数线)。调剂原则上应在同一个一级学科里进行,原则上要求有一门相同的专业考试科目。
3 )从校外调剂到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的考生原则上本科毕业院校必须是国家 985  211 或教育部 75 所直属高校。
4 )在职专业学位生的调剂除符合我校相应专业基本分数线外,还需符合毕业年限的要求。 5 )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为调剂生。
6 )调剂生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
三、调剂程序
第一步 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请到我校招生办网页下载我校统一的调剂申请表,填妥后于312日前交送至或电邮至我院;
第二步 院系对材料进行初审;
第三步 招生办复审;
第四步 学院将于318日前通知通过复审的考生参加复试;
第五步 考生到教育部网上调剂平台(网址:http://yz.chsi.com.cn/tjxx/ )上补填调剂申请,以便我校通过调剂网履行复试和录取的相关网上程序。
四、调剂复试规则
1.各需调剂专业从符合申请调入本专业的考生中按照初试总分高低顺序依次接受申请。
2. 复试内容:按照接收调剂所在专业的复试办法进行,具体请关注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网站相关复试通知。
3.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 0592-2182903  电子邮箱: 此邮件地址受阻挡spam的自动程序保护,需要激活Javascript功能才能查阅。     联系地点:嘉庚三915-3      
本通知的最终解释权归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
                                        
厦门大学台湾院
                                         
201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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