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研究
廖元豪教授为我院师生主讲《公法学前沿问题》
时间:2018-07-13 浏览次数:2296

2018年7月2日至6日,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廖元豪教授应邀莅临我院,主讲为期一周的夏季学期系列讲座《公法学前沿问题》。院长助理兼法律所所长季烨副教授主持讲座,副院长彭莉教授、法律所全体师生、政治所以及法学院部分同学参加。

廖元豪教授,先后毕业于东吴大学和美国印第安纳大学布鲁明顿校区,获得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现任台湾政治大学教授兼公法中心主任,学术专长包括宪法与行政法、反歧视法、移民法和美国公法等。在学术研究之余,廖元豪教授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热心大陆配偶在台权利保障,担任台湾移民移住人权修法联盟顾问,为多起“大法官释宪”提供法律意见。

7月2日,廖元豪教授为广大师生介绍了台湾地区纷繁复杂的“宪法”体制。廖元豪教授首先从历史角度梳理了台湾地区“宪法”的发展脉络,指出台湾地区数次“修宪”后产生的本质问题是各机关权限过于分散,造成各机关之间的紧张关系。他认为,台湾现行政治体制下的主要争论点在于行政机构的控制权归属,而行政与立法之间的分立是当前台湾政治体制的现实。

7月3日,廖元豪教授以同性二人婚姻自由案为切入点,讲述台湾地区“大法官”对平等权的理解与运用。他指出,对平等权的审查应当以法律上而非事实上的差别待遇作为审查对象,进一步考察事物的本质以及目的与手段之间的关联性,从而得出正确的判断。作为同性婚姻“释宪”案中申请人台北市政府的代理人,廖元豪教授对该案的精彩辩论与独到见解令在座师生耳目一新。

7月4日,廖元豪教授着重介绍了台湾地区“大法官”在基本权利案件中的审查基准,尤其是比例原则在不同案件中的具体运用。通过对基本权利案件判决结果的整理与分析,廖元豪教授认为,“大法官”目前在运用比例原则时尚未做到类型化,但对未来审查标准的发展仍可资借鉴。

7月5日,廖元豪教授通过与在座师生分享台湾地区的“军购公投”、“入联公投”以及“ECFA公投”等具体“公投案”,并结合自身在“公投审议委员会”中的经历,指出台湾地区“公投法”和“公投”实践中的常见问题,使在场师生对台湾地区的“公投”问题有了更为清楚的认识。

7月6日,廖元豪教授聚焦台湾地区“转型正义”问题。转型正义并非是台湾地区的独有现象,世界上不少国家同样经历过转型正义的历史阶段。台湾地区的“转型正义”在论述上出现了不同的特征,这些特征与传统的法学理论具有很大差异。廖元豪教授反对“重型转型正义”的理论,主张通过现有的“宪政”手段来处理转型正义中的各种问题。

廖元豪教授一直关注我院法律所的建设与发展。该系列讲座结束后,廖元豪教授利用课余时间多次与我院师生继续开展深入交流,不仅探讨了两岸公法学中的热点前沿问题,而且对两岸法学学科教育与法律人才培养提出了许多宝贵建议。(通讯员李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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