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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大陆支持台资设新型金融机 李非:利两岸金管机制完善
时间:2019-11-20 浏览次数:526

20191117日 大公报记者苏榕蓉报道)新出台的惠台“26条措施中,第6支持符合条件的台湾金融机构和企业在台资企业集中地区发起或参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等新型金融组织在台商中引起热烈反响,受访台商向大公报表示,该政策降低了台湾金融机构参与大陆市场竞争的门槛,有利于补上中小型台企融资难的短板。

厦门大学港澳台研究中心主任李非教授表示,以往台企融资信用抵押物都在台湾,在大陆融资比较困难,很多台商都是自筹资金或者在境外筹集资金,很少向大陆融资。现在随着大陆融资环境越来越开放,台商也开始谋求在大陆融资,尤其大陆惠台政策出台后,台企在大陆融资机会也越来越多。

李非认为,以前台湾金融公司赴大陆设立分支机构也有诸多门槛,惠台政策出台后门槛降低,在陆台企向台湾金融公司的分支机构进行融资,就可将台湾的抵押物抵给台湾金融子公司,有利于完善两岸金融监管机制,有利于台企在大陆融资的成本降低,过程更为便利。

原文链接:http://www.takungpao.com/news/232110/2019/1117/375096.html?from=singlemessage&isappinstalled=0

(责任编辑:万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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