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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厦门中院共建福建法院涉台司法交流研究中心
时间:2021-05-19 浏览次数:855

519日上午,福建法院涉台司法交流研究(厦门)中心在厦门中院正式成立。我院院长李鹏教授、法律所所长季烨副教授和薛永慧副教授应邀出席。此外,市人大、市政协、市台联、市律师协会、海峡交流文化中心等相关单位代表30余人参会。

在成立大会上,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台办主任张锦萍,厦门市委台港澳办主任刘金柱,厦门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杜刚,和李鹏院长共同为中心揭牌。

杜刚副书记充分肯定近年来厦门法院持续改革创新,服务保障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取得的工作成效。他指出,厦门涉台司法要进一步融入对台工作大局、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工作重要论述落地落实,要立足厦门对台工作特色优势、不断探索创新涉台司法工作机制,要统筹各方资源、形成推动涉台司法交流研究工作稳步向前的强大合力。

李鹏院长对涉台司法交流研究中心的成立表示祝贺。他指出,过去十年来,双方精诚合作,成果丰硕。福建法院始终屹立在大陆涉台司法工作的第一方阵,我院师生也从司法资源中汲取养分,提升了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的能力。我们将以中心的建设为新起点,为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新路提供司法保障,为全面推进国家统一进程做出应有贡献。

仪式上,厦门中院与我院签订了关于深化涉台司法交流研究合作的协议。双方共建的台湾地区有关规定查明平台即日起将通过“福建法院涉台司法服务网”对外开放。我院副院长彭莉教授、法律所所长季烨副教授受聘福建法院涉台司法交流研究(厦门)中心特邀研究员。季烨副教授还应邀作《台湾居民在大陆的同等待遇法律问题》主题报告。

在揭牌仪式之后,省高院台办张锦萍主任一行与李鹏院长和薛永慧副教授进行座谈。双方回顾了近年来省高院与我院在涉台司法研究和交流方面的合作成效,决定以涉台司法交流研究中心的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协同打造涉台司法创新发展智库、司法实践基地、司法交流桥梁和涉台司法人才培养平台。

近年来,我院法律所在加强学科建设的同时,积极提升决策咨询和社会服务的功能。在对接司法实务方面,我院积极承担并高质量完成国家相关部门的委托课题,及时提供信息参考,主动融入福建法院涉台司法创新工程,受到有关部门的专函致谢和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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