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刊载于《闽台关系研究》2026年第3期。
摘要:台湾地区参与国际组织活动是国家完全统一后“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在台湾地区实施的重要领域,也是探索“一国两制”台湾方案的关键议题之一。当前,台湾地区参与国际组织活动呈现数量有限、身份受限、个案化处理和两岸竞合等特点。对比港澳特别行政区在回归前与回归后参与国际组织活动的制度空间和实践进展,可以更加直观地看出“一国两制”在港澳特别行政区对外事务方面的强大生命力。和平统一后,在坚持一个中国、民族利益最大化和两岸协商等原则的基础上,台湾地区参与国际组织活动将由现阶段的个案协商转向制度化安排,在延续既有参与机制、拓展参与领域、创新参与形式、完善“一国多席”协调机制等方面,获得更广阔、更稳定的制度空间。
关键词:台湾地区;国际组织;“一国两制”台湾方案;一个中国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