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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届毕业生申报厦门市和福州市人才储备的通知
时间:2007-05-30 浏览次数:

关于2007届毕业生申报厦门市和福州市人才储备的通知

根据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和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有关人才储备的通知(见附件),为方便毕业生,学生处将统一为毕业时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符合申报人才储备条件的毕业生办理申报审批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5月28日(星期一)上午8:00—11:40,下午2:30—5:30

二、办理地点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南光九104)

三、办理程序

(一)申请在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才储备

1、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需于5月28日前通过“厦门人事网”(www.xmrs.gov.cn)进入“毕业生就业频道”进行毕业生注册并详细录入毕业生个人资料。资料填写请务必完整,并注意不要重复申报。

2、5月28日凭《毕业生推荐表》复印件和《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备审核使用)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南光九104)办理,逾期学校不再受理,须自行前往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二)申请在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办理人才储备

台湾研究院学工组

200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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