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下午,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与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仪式在我院五楼会议室举行。我院院长教授刘国深与海沧法院院长傅远平代表双方签署协议,邓利娟副院长、海沧法院院长助理曹发贵及我院全体研究人员等出席观礼。签字仪式由彭莉副院长主持。



刘国深院长对傅远平院长一行的来访表示欢迎,并指出,与海沧法院共建涉台审判理论与实务研究基地,是我院提升涉台法律学科科研水平并服务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我校新近成立的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的前期培育成果之一。期待通过双方的精诚合作,为推进涉台审判工作的先行先试提供理论基础与智力支持。
傅远平院长表示,长期以来,海沧法院在维护台胞合法权益、推进涉台司法改革、实现司法为民便民方面积极探索。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与海沧人民法院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双方合作进入了制度化的新阶段,必将为海沧法院涉台审判工作的特色化和品牌化增添助力。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位于全国最大的台商投资区——海沧台商投资区,是全国“司法改革联系点”和“司法公开示范院”。2012年,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海沧人民法院在全国范围内率先设立涉台法庭,集中管辖厦门市涉台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在涉台司法审判工作先行先试方面位居大陆前列。根据协议,两家机构将充分发挥在理论研究和审判实务中的比较优势,在人员交流、信息共享、专题咨询、教学科研等方面展开合作,共同推进涉台法律审判理论与实务的协同创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