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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研究院法律研究所成立
时间:2011-12-30 浏览次数:

12月28日下午,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法律研究所成立仪式在院五楼会议室举行。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游劝荣主任,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陈国猛院长,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吴顺彬常务副区长,厦门市台商协会徐政郎副会长,我院资深教授陈孔立先生,新华国际知识产权事务有限公司许琼琳副董事长,台湾《法制日报》社黄越宏社长等嘉宾应邀出席。成立仪式由台湾研究院游泽民书记主持。

台湾研究院院长刘国深教授在欢迎辞中表示,随着海峡两岸多层次全方位交往的深入,涉台法律研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也日益凸显。作为国家级决策咨询机构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台湾研究院在为两岸交往的制度化、法制化提供智力支持方面责无旁贷。他相信,在相关部门及两岸热心人士的大力支持下,法律研究所必将成为我院新的科研增长点,并为维护两岸同胞权益和交往秩序、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保驾护航。

在成立仪式上,陈国猛院长、许琼琳副董事长和黄越宏社长受聘法律研究所顾问,游劝荣主任和陈动教授分别受聘担任法律研究所兼职教授和双聘教授,刘国深院长为他们颁发了聘书。

游劝荣主任表示,两岸形势的迅猛发展为涉台法律研究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并期许福建省涉台法律研究中心与厦大台研院法律研究所“一北一南,一官一民,一实务一理论”,为繁荣两岸法律交流做出应有的贡献。陈国猛院长介绍了厦门市法院系统在涉台司法改革方面的新举措和新设想,并建议台研院法律研究所立足厦门本土资源,发挥理论先导优势,为厦门乃至全国涉台法律实务建言献策。法律研究所所长彭莉教授也表示,在两岸法律理论和实务界的共同呵护下,法律所未来将加强团队建设,尽快全面展示理论研究、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的三大功能。

出席成立仪式的还有福建省涉台法律研究中心林丛主任、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傅远平院长、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曹发贵副庭长、台湾中山大学公共事务管理研究所汪明生教授,台湾鼎大股份公司蓝荣福总经理,以及台湾地区三大知名律师事务所驻厦门代表处的代表等。台湾研究院相关研究所研究人员出席观礼。与会人士一致认为,在两岸交流日益深化的当下,通过法律手段防范和化解双方之间的潜在争议,不但有利于切实增进两岸民众交往的便利性和可预期性,也有助于提升两岸社会的整体互信。鉴此,法律研究所的成立可谓正当其时,大有可为。

朱崇实校长非常重视厦门大学涉台法律学科的建设,曾多次要求台湾研究院领导整合全校涉台法律研究力量,尽快形成教学和研究团队。为因应国家对台工作和两岸交往的实际需要,我院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启动了涉台法律研究工作,并于2004年将其纳入国家“985工程”二期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台湾研究”建设项目子序列。法律研究所的正式成立,标志着我院涉台法律研究进入了机制化、团队化运作的新阶段。以此为契机,我院将充分利用厦门对台交流的区位优势和我院台湾研究的学科交叉特色,着力将台湾法律研究所打造成为海峡两岸法律交流的重要学术平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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