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本单位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5月12日上午9:00-9:30
资格审查地点:台湾研究院院楼507会议室
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校接受审查:
1.身份证件:
港澳地区考生携带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携带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学历证明材料:
往届考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原件或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读证明。
3.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公章)。
4.相关外语水平证书原件。
注意: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安排复试。
二、复试安排
(一)复试内容
1、综合素质能力考查占30%
(1)考生对本人学习和生活经历、报考动机等进行陈述;
(2)考官询问问题;
(3)考生回答问题。
2、外语考查占20%
(1)考生用外语对本人情况做出综合陈述;
(2)考官用外语提问;
(3)考生用外语回答。
3、专业知识考查占50%(其中笔试成绩占30%,面试占20%)
(1)笔试(在面试前安排笔试);
(2)考官就专业知识提问,考生回答问题。
4、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内容包括考生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考核形式: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素质和品德状况,必要时采取 “派人外调”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二)复试形式
现场复试。
(三)复试方式
复试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
(四)复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5年5月12日上午9:30-11:30,地点:台湾研究院院楼507会议室。
面试时间:2025年5月12日下午2:30开始,地点:台湾研究院院楼301会议室。面试时长:每位考生15-20分钟左右。
(五)复试成绩及总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
总成绩=初试成绩÷1.5×50%+复试成绩×50%。
三、拟录取
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在二级学科范围综合评价,择优拟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合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
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正规医疗机构或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注意:请于考核结束后两周内,将体检表纸质材料通过邮政快递或顺丰快递寄送至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307办公室,陈老师收(邮编:361005,联系电话:0592-2189760)。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92-2189760
联系地址: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307办公室
六、本细则由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