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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研究院党委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
时间:2024-04-17 浏览次数:1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4月13日上午,台湾研究院党委在院507会议室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第一时间传达《厦门大学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院党委书记郭锦星作动员部署讲话,全体教职工党员、学生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会议由陈文副书记主持。

郭锦星表示,《条例》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对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中央高度重视此次在全党集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希望广大党员同志提高站位认识,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深刻意义。

郭锦星指出,此次党纪学习教育活动,各党支部和全体师生党员应严格对标对表,扎实推动学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支部要通过“三会一课”、“固定党日+”活动、“双周政治理论学习”等形式,组织党员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集体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推动《条例》入脑入心。二是支部要注意结合校党委召开的警示教育大会内容,剖析违纪典型案例,用好厦门廉政教育基地,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三是要认真开好2024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要把学习贯彻《条例》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实事求是查摆自身不足,深入进行自我剖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郭锦星强调,《条例》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提供了行为准绳。各党支部在教育过程中,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力戒形式主义,防止“两张皮”。支部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成学校、研究院的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研究院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真正推动党建和事业发展的深度融合。

 (撰稿:王学勤;摄影:袁炽炫;编辑:杨延钧;复核:谭馨;责编:杨昆福;编审:黄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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