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优秀学生于2012学年春季学期赴国外高校交流学习的通知
时间:2011-09-26 浏览次数:665
为推动学校国际化并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型的学生,学校拟近期选派优秀学生于2011-2012学年春季学期赴美国天普大学(交流1年)、日本明治大学、韩国岭南大学、日本甲南大学、日本大东文化大学、瑞典隆德大学、新西兰维多利亚惠灵顿大学学习,交流时间为一个学期。现将有关选拔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候选学生必须是在读全日制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良好;申请者必须征得辅导员、导师和学院的同意。 2、本次可以参加选拔的院系及交流学校名单及申请事项详见附件,各学院每所交流学校推荐1名候选人,天普大学的项目可推荐2名候选人,申请材料合格者方可参加学校的统一面试。 3、申请者必须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富有组织能力、领导能力、沟通能力和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并能适应在新环境下的学习和生活。 4、申请者愿意到各交流学校相关专业插班学习,期满后返回本校继续完成学业。根据交流院校的规定,不可于对方学校学期结束前提早返回,否则对方学校将不发给成绩单。 5、申请者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自行支付往返旅费、学习期间生活费、保险和医疗保险费及其它杂费。 6、对方接收学校免学费,不论是免住宿费或自付住宿费,在我校学费和住宿费都必须正常缴纳。 二、报名时间 9月24日至9月28日请学生将报名材料(请参考附件1和附件2)交到院办公室。 三、选拔办法 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到所在院系报名,并认真阅读相关事项。各学院经过筛选并推荐名单(国际处不接受学生个人的直接报名申请)。国际处将负责审核申请资料,材料合格者将参加学校相关部门组织的面试,并最终遴选合适的人选派出。 四、交流生的学籍管理问题 学生赴国外各大学交流学习期间保留学籍,学校认可学生在各大学交流取得的课程成绩及学分,不会影响学生外出学习所在学年的奖学金评审及保研事宜。返校后,由院系根据学生在交流大学取得的课程成绩和学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转换成本校相应的课程成绩和学分。
附件:交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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