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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研究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15-04-22 浏览次数:287

我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工作即将开始,复试及录取工作随之展开。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我校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政策的改革要求,为做好复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选拔人才,现对复试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坚持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及潜力的人才,将考生的科研能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作为选拔的重要依据;在复试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
二、组织管理
   
成立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书记和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学院负责纪检工作的院领导以及院所相关领导组成。由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若干复试考核小组的组织和复试的审核工作。每个复试考核小组由 5名及以上本专业的具有正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担任。参加考核的教师将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公正公平的态度来完成复试工作。
三、复试
 
(一)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在复试前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各院系接受检查:
 
1.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 2015年博士研究生政治表现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http://zs.xmu.edu.cn 下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学生证)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
 
4.准考证;
 
5.一张近期 1 寸免冠彩照,用于体检;
 
6.体检表(须在厦门大学医院体检,可在复试后补交)。
 
注意: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注:政审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二)复试分数线与计划招生人数 

学科门类

 

外语

 

业务课 1

 

业务课 2

 

总分

 

中国现当代文学

 

55

 

60

 

60

 

200

 

中国史

 

55

 

60

 

60

 

200

 

台湾研究

 

55

 

60

 

60

 

200

 

政治学理论

 

55

 

60

 

60

 

200

 

总计划招生人数:13

 

(三)复试内容
   
由对已获得的学术成果及科研能力的评价、专业考试、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测试、外语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测试等及部分组成。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能力(30%)、综合能力(25%)、外语口语(25%)、学术成果及科研能力的评价(20%)。各专业复试成绩的权重统一为占总成绩的60% 。

 

(四)复试方式
   
主要分为笔试、面试
  
(五)复试要求
   
复试(含笔试和面试)全程记录和录音、录像(录音和录像设备由各院系自备)。复试完毕后复试试卷、考试提纲、面试书面记录、录音影像资料在学院保存三年(未录取者保留一年)。
   
四、硕博连读生的复试
   
已选拔的硕博连读生要参加复试,与统考生同一复试标准公平竞争。 
   五、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
   
复试不及格(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六、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1、厦门大学监察处全程监督我校2015年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5922186219  
 
  2、实行校、院二级复试巡视制度。校领导、纪委、监察处、研究生院、招生办和考试中心等单位组成若干校巡视小组。我院成立由负责纪检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和相关领导、教师组成的院巡视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巡视工作。在复试过程中,我院巡视小组将深入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采取随机走进考场和旁听面试等措施以了解、监督复试工作。
 
  3、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我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4、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亲属参加博士生入学考试的博士生导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博士生的复试工作。 
   
 5、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6、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我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七 、本复试工作办法由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台湾研究院招生办公室
                                          
二○一五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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