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官丹怡博士生主讲第十七期“两岸关系法治”沙龙
时间:2018-03-29 浏览次数:847
2018年3月27日,我院法律所组织的第十七期“两岸关系法治”学术沙龙在颂恩楼910会议室举行。本次学术沙龙由上官丹怡博士生主讲,题目为“台湾当局‘断交’前协议探析”。副院长彭莉教授、法律所所长季烨副教授、法律所薛永慧副教授,以及法律所和政治所部分研究生参加沙龙,余凡博士生主持。
2017年台巴“断交”使蔡英文上台以来的台湾当局对外关系遭受沉重打击。非但如此,巴拿马政府甚至单面宣称终止与台湾当局的一切协议,使得台巴双方对此前协议的效力各执一词。
上官丹怡博士生以上述事件为切入点,细致梳理了台湾当局在1949年以后关于处理“断交”前协议的立场变迁,并结合国际法的基本理论,系统分析了“断交”对于台湾当局对外双边协议的影响。
在随后的互动阶段,与会师生认为,文章广泛搜集整理台湾当局1949年后的对外协议,是一项基础性、高难度而考验耐性的工作。无论是从法学界还是台湾研究界的既有文献来看,这都是一个尚待深度挖掘的问题,而且具有重要实践价值。
与此同时,大家还从多个面向展开了热烈的学术讨论。部分同学建议,文章应明确问题意识,集中关注“断交”对于台湾当局对外协议实施机制的影响;建议“小题大作”,从台巴“断交”入手,但应全面分析“断交”对于台湾当局和其他国家间协议的影响;进一步搜集素材,强化台湾当局的立场变迁与其对外关系总体政策的因果联系;等等。大家一致认为,通过此次沙龙,同学们在内容上对台湾当局的对外交往权问题,及其背后所涉的国际法原理和政策考量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