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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社】智库观察:唐永红谈新时代对台工作思想
时间:2018-07-03 浏览次数:1054

(中评社香港71日电)厦门大学台湾研究中心副主任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经济平台执行长、博士生导师唐永红教授,在中评智库基金会主办的《中国评论》月刊5月号发表专文《积极现实主义:新时代对台工作思想刍议》,作者认为:“对台战略与国家总体发展战略的关系,主要是依据国内外局势、台海局势与主客观条件包括自身实力而定,也因国内外局势、台海局势与主客观条件包括自身实力的变化而相机、相应、相宜调整,特别是在战略具体的实践内容与方式方面更要与时俱进加以调整。而对台工作思想攸关对台战略目标的实现与对台工作的成效,也在既往的经验教训基础上并结合对台工作环境及条件的变化而演进与发展。从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祖国大陆对台工作论述体现的精神与要求来看,‘积极现实主义’正在成为新时代中国大陆对台工作思想。”文章内容如下:

  

一、积极现实主义成为新时代大陆对台工作思想

  

总体上来看,从过去到现在,大陆涉台圈长期存在“消极现实主义”、“盲目自由主义”、“积极现实主义”三种思想,目前“积极现实主义”正在成为主流。

  

(一)“消极现实主义”

  

“消极现实主义”认为海峡两岸的矛盾(无论其性质是人民内部矛盾还是敌我矛盾)特别是国家统一问题最终靠实力解决问题;以目前两岸实力消长态势,台湾反正独不了,爱怎么折腾随他去,等到大陆自身发展强大起来,国际势力也没法干预,到时候再去收拾。“消极现实主义”因此主张保持战略定力,发展优先,把对台工作目标限定为争取延长国家发展的机遇期,为国家发展维护台海和平环境,但没有打算在和平发展过程中运用不断强大的实力为国家统一积极创造条件,以降低将来统一的代价和治理的成本。在对台工作与政策层面,“消极现实主义”多体现为消极无为、隔岸观火的态度。

“消极现实主义”在对台工作层面存在两个“消极”问题:一是如上所述,没有打算在和平发展过程中把不断强大的实力转化为对台的影响力与控制力,没有打算运用不断强大的实力去积极创造条件,以降低将来实现统一的代价和统一后的治理成本。二是把对台工作目标仅仅限定为争取延长国家发展的机遇期,即为国家发展维护台海和平环境。这种定位无视对台工作的根本目标任务在于推进国家和平统一进程,是对对台工作目标的降格处理,是对对台工作任务的减压处理,造成各对台系统在思想层面不重视推进国家统一这一对台工作的根本目标任务,在行动层面则消极无为。事实上,台海和平因为海峡两岸实力的高度不对称以及大陆整体的国家发展战略取向而客观存在,总体上是不需要大陆各对台系统去寻求的;而另一方面,国家发展的重任基本上也不是各对台系统的根本任务。

  

此外,“消极现实主义”不去釐清海峡两岸矛盾的根本性质,也会造成统一方式(和平统一或者武力统一)上的争议。笔者一直认为,道义上来说,当两岸矛盾只是人民内部矛盾(台湾普遍民意认同两岸同属一个国家),得采用和平统一方式;当两岸矛盾成为敌我矛盾(台湾普遍民意认同且台湾当局坚持“一边一国”),武力统一就有其正当性;而当《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所规定的情形出现,非和平方式就有其必要性。

  

(二)“盲目自由主义”

  

或者称为“盲目理想主义”或“盲目乐观主义”。与前述的“消极现实主义”对照,是另一种极端。“盲目自由主义”主要是基于新功能主义的观点,认为两岸的矛盾根源于相互隔绝的发展道路与迥然不同的社会制度,相应的两岸缺乏共同的经历、共同的利益以及共同的认知、价值、理念;相应认为“台独”是假议题,至多只是在台湾社会内部夺取政权的工具;而随著两岸在经济、社会(文化)、政治(安全)等层面的交流合作按照“先易后难”的路径不断拓展与深化,成效会按照“外溢效应逻辑”不断演进,两岸共同利益与共同观念自然会不断增进,两岸差异自然会不断消弭,两岸统一就会水到渠成。“盲目自由主义”因此主张按照“先经后政”的路径,大交流,大合作;为推进大交流、大合作,主张大陆单方面让利,甚至认为不用坚持两岸同属一个国家的政治基础,不必把两岸同属一个国家作为两岸和平发展、合作交流的基本原则与前提条件(认为国家认同是通过交流自然达成的),因此也不用刻意要求对方内部政治体系、教育体系、舆论体系按照两岸同属一个国家的框架运作,不用刻意要求对方反对“台独”、主动强化台湾民众两岸同属一个国家的国家认同。

  

“盲目自由主义”的“盲目”问题在于:一是错误认知国家统一的决定性力量,夸大新功能主义“外溢效应逻辑”与交流合作的作用。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层面看,新功能主义的“外溢效应逻辑”在经济社会等低阶政治领域相对容易起作用,但政治(安全)整合与国家统一等高阶政治领域的行动更加深受“现实利益逻辑”的制约。欧盟是当前国际区域整合程度最高的区域,但欧洲至今还是民族国家林立的局面,甚至出现英国脱欧的现象。

  

二是错误评估台湾岛内“台独”运动的目的,忽视台湾内部体系反向操作的负面作用。关于台湾是否存在“台独”、岛内“台独”运动的目的、国家认同的严重程度,一直以来都存在不同的认知与判断。如上所述,“盲目自由主义”认为,“台独”是假议题,国家认同没有像各种民调显示的那么严重。

而事实上,台湾社会意识形态包括国家认同经过以民进党为代表的绿营政党通过台湾相对独立的(在绿营政党的意识形态中以及在民进党执政过程中基于“一边一国”定位下的)政治体系、教育体系、舆论体系近20年的运作、牵引、改造,并伴随著岛内人口的新陈代谢,已经发生天翻地覆的转变。无论是外部民调还是内部民调都表明,约66%的台湾民众抱持“两岸是两个不同的国家”即“一边一国”的政治认知与国家认同,广义认同“两岸同属一个国家”即所谓“一中各表”的约25%左右。

  

在普遍民意如此情形下,民进党等绿营政党想回到所谓“中华民国宪法”定位的两岸关系性质、想回头接受“两岸同属一个国家”这一“九二共识”的核心意涵都很难,更不用说,各绿营政党的党纲都清楚明白地定位两岸为“两国”,并致力于推进所谓“国家正常化”。现实中,当前的台湾主流社会不仅显然没有推进两岸统一的意愿与行动,其政治体系、教育体系与舆论体系基本上是违背所谓“中华民国宪法”关于两岸同属一个国家的规范而基于“一边一国”的定位在运作,明显消减了两岸和平发展与合作交流对国家认同与两岸统一的促进作用。

  

台湾普遍民意的改变特别是台湾社会国家认同问题的严重性,已经造成认同与主张两岸同属一个国家的台湾民众包括统派在台湾生存与发展都日益困难。诚如一些统派人士感叹的,三十年前,搞“台独”是要坐牢的,今天反过来搞统一的要坐牢了。“盲目自由主义”对两岸根本矛盾演变的忽视和对当前两岸主要矛盾的误判,以及对“外溢效应逻辑”的夸大,是其政策取向剑走偏锋、放任自流的根源。

  

(三)“积极现实主义”

  

“积极现实主义”认为,国家认同与统一主要是强迫的,而非自愿的。“打铁还需自身硬”。国家统一包括国家认同建构的首要正能量在于强大的综合实力,以及基于综合实力的威慑力与吸引力。其次是政治体系、教育体系与舆论体系在国家意志的要求下配合国家意志强化国家认同。而作为外因的两岸交流对台湾民众“两岸一国”的国家认同的建构作用是有限的,不仅与交流时间长短、交流广度深度相关,而且需要台湾内部政治体系、教育体系与舆论体系各系统的配合。

  

“积极现实主义”进一步认为,理论上看,和平发展并不必然会和平统一,和平发展既可能和平统一也可能和平分裂,端看如何和平发展;和平发展迈向和平统一,需要双方都有共同的意愿与相向而行的行动,需要两岸当局自始至终坚持两岸同属一个国家的政治基础,利用各自的政治体系、教育体系与舆论体系,引领民意,建构与增进“两岸一国”的国家认同。而现实中,当前的台湾主流社会显然没有这一意愿与行动,其政治体系、教育体系与舆论体系基本上是基于“两岸两国”的定位在运作,明显消减了两岸和平发展与合作交流对国家认同与两岸统一的促进作用。“积极现实主义”因此认为,现阶段不能夸大和平发展、合作交流在国家认同建构与两岸统一中的作用,也不能为了和平发展而和平发展、为了合作交流而合作交流,更要避免和平发展为和平统一设置障碍。

因此,“积极现实主义”基于实力原则,一方面主张不断增强综合实力以增强“反独“的威慑力与“促统”的吸引力,但另一方面同时主张设法把不断成长的实力透过各种管道与机制转换成对台的影响力或控制力,强调操之在我、主动介入、积极有为,政策层面包括积极推动两岸融合发展、“反独促统”、建构与增进台湾民众“两岸一国”的国家认同,以降低将来统一的代价和治理的成本。

  

“积极现实主义”也坚持把两岸同属一个国家作为两岸和平发展、合作交流的政治基础、基本原则与前提条件,以有助于保障和平发展迈向和平统一。毕竟,这一坚持有其规范性意义与价值,接受这一政治基础、基本原则与前提条件,台湾当局、政党就有义务至少按照所谓“中华民国宪法”所规范的两岸同属一个国家的这一两岸关系性质定位去规范与引领台湾民意,建构与增进国家认同,而不是放任甚至从事“台独”活动,形成“政经分离”、“只和不统”的不利局面。

  

就大陆对台工作与政策取向而言,无论从学理逻辑还是解决现实问题的需要看,为达成“反独促统”的目的,也就必须基于统独立场差异采行“差别化待遇政策”的做法,无论是对台湾当局、政党、县市、企业、民众都宜如此(当然,在对台湾企业、民众的政策实践中不宜扩大化,但对那些有确凿证据证明坚持支持“台独”的企业与民众必须予以严肃惩戒)。对认同两岸同属一个国家者,就实施“两岸一家亲”包括同等待遇的政策;否则,就是“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如此,才有助于强大“统一阵营”,弱小“台独阵营”。

  

鉴于30余年来的两岸交流的经验与教训,目前“积极现实主义”正在成为新时代对台工作的主流思想。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祖国大陆对台工作论述体现的精神与要求,就贯穿着“积极现实主义”的对台工作思想。事实上,十九大报告涉台内容,蕴藏著四组辩证关系,或者说四个辩证要求,体现了“积极现实主义”的对台工作思想。

  

二、全面辩证准确理解中共十九大报告对台精神

  

党的十九大报告宣示了新时代大陆对台工作的根本目标与主要任务,阐明了新时代大陆对台工作的基本方针与基本原则,提出了对台工作的重要理念和主要措施,表明了反对“台独”的坚定意志和鲜明态度,集中反映了新时代推进祖国统一大业的新理念、新主张、新要求,以及新时代大陆对台工作的基调与对台政策的走向,为新时代如何推进两岸关系发展指明了方向。总体上看,党的十九大报告基于“积极现实主义”的对台工作思想,对新时代对台工作与政策提出了四个辩证要求。

  

(一)国家发展与国家统一

  

党的十九大报告宣示了对台工作的根本目标,对国家发展与国家统一提出了辩证的要求。

  

十九大报告指出,“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全体中华儿女共同愿望,是中华民族根本利益所在”;“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这不仅是大陆对台工作根本目标(实现国家统一)的再次宣示,而且在阐明国家统一与民族复兴的关系中明确了实现国家统一的时间与进程,实际上是在实现民族复兴过程中把国家统一这一重大任务提上了议事日程,要求在实现民族复兴的过程中实现国家统一。在发展中统一,在统一中复兴。这是十九大报告对新时代中国大陆对台工作与发展两岸关系的根本目标的辩证要求。

  

在这一辩证发展进程的实践中,发展与统一议题孰先孰后,端看情势的变化:在台湾问题不构成发展的主要障碍的前提下,坚持发展优先;一旦台湾问题成为发展的主要绊脚石就会毫不犹豫地踢开这一绊脚石,统一就成为优先的议题。

  

(二)和平发展与和平统一

  

党的十九大报告宣示了对台工作的主要任务,对和平发展与和平统一提出了辩证的要求。

  

考虑到以和平方式实现两岸统一最符合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十九大报告强调“必须继续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并明确要求新时代大陆对台工作与发展两岸关系的主要任务就是要在“一个中国原则”的政治基础上,“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这再次阐明了和平发展与和平统一的关系,显然是要求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必须在“一个中国原则”的政治基础上加以推动,并强调和平发展要为和平统一积极创造条件,而不能为了和平发展而和平发展。

  

如前所述,理论上,和平发展并不必然会和平统一,和平发展既可能和平统一也可能和平分裂,端看如何和平发展;和平发展迈向和平统一,需要双方都有共同的意愿与相向而行的行动,需要建构国家认同。而现实中,当前的台湾社会显然没有这一意愿与行动,台湾政治体系、教育体系与舆论体系基本上是基于“两岸两国”的定位在运作,明显消减了两岸和平发展与合作交流对国家认同与两岸统一的促进作用。因此,现阶段不能夸大和平发展、合作交流在国家认同建构与两岸统一中的作用,不能为了和平发展而和平发展、为了合作交流而合作交流,更要避免和平发展为和平统一设置障碍。毕竟,国家综合实力才是国家统一的决定性力量。

因此,报告明确对台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这就是说,对台工作的主要任务不仅是要维护和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为国家发展与民族复兴营造有利的台海环境,而且同时也要为实现国家统一创造和积累条件,推进和平统一进程。

  

(三)融合发展与反对“台独”

  

党的十九大报告阐明了对台工作的基本方针与基本原则,对融合发展与反对“台独”提出了辩证的要求。

  

十九大报告宣示了实现国家统一的任务,明确了统一的时间与进程,强调“必须继续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并要求和平发展要为和平统一创造条件,也相应阐明了新时代中国大陆对台工作与发展两岸关系的的基本原则。报告强调“一个中国原则是两岸关系的政治基础。体现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明确界定了两岸关系的根本性质,是确保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关键”。报告特别指出“承认‘九二共识’的历史事实,认同两岸同属一个中国,两岸双方就能开展对话,协商解决两岸同胞关心的问题,台湾任何政党和团体同大陆交往也不会存在障碍”。

  

基于这一对台工作的基本方针与基本原则,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对新时代的对台工作主要内容提出了辩证要求,即同时“反独促融”,在“反独”中“促融”,在“促融”中“反独”。

  

一方面,十九大报告强调“两岸同胞是命运与共的骨肉兄弟,是血浓于水的一家人。我们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尊重台湾现有的社会制度和台湾同胞生活方式,愿意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大陆发展的机遇。我们将扩大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实现互利互惠,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的待遇,增进台湾同胞福祉。我们将推动两岸同胞共同弘扬中华文化,促进心灵契合”。这表明新时代大陆对台工作与政策将基于民间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以同等待遇推进两岸融合发展,以增进共同利益与国家认同。两岸融合发展将有助于化解“台独”分裂思想。

  

另一方面,十九大报告表明了反对“台独”的坚定意志和鲜明态度。报告强调“我们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容忍国家分裂的历史悲剧重演。一切分裂祖国的活动都必将遭到全体中国人坚决反对。我们有坚定的意志、充分的信心、足够的能力挫败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图谋。我们绝不允许任何人、任何组织、任何政党、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形式、把任何一块中国领土从中国分裂出去”。这不仅在关乎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重大原则问题上清晰划出了红线,而且明确要求积极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在“促融”的同时“反独”,将成为新时代对台工作的另一个主要内容。毕竟,坚决有效“反独”,才能维护两岸和平发展的正确方向,提升两岸融合发展的成效。

  

(四)和平统一与武力反独

  

党的十九大报告表明了反对“台独”的坚定意志和鲜明态度,对和平统一与武力反独提出了辩证的要求。

  

十九大报告宣示了实现国家统一的任务,并明确了统一的时间与进程,把国家统一与国家发展这两个议题都提上了议事日程。十九大报告也阐明了对台工作的基本原则。一个中国原则是两岸关系的政治基础。十九大报告强调“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容忍分裂的历史悲剧重演”,以绝不允许“六个任何”表明反对“台独”的坚定意志和鲜明态度。

  

这表明了一个中国原则是大陆对台工作及发展两岸关系、党际关系的政治基础、基本原则与前提条件,预示台湾当局若不接受这一原则或者推动任何形式“台独”必将导致两岸关系的对抗性发展。这也表明中国大陆虽坚持和平统一,但并没有放弃《反分裂国家法》所规定的非和平方式(武力手段)这一不得已而为之的最后选择。

  

事实上,和平统一与武力反独是辩证统一的。和平统一的可能性需要建立在强大的综合实力及军事实力的基础上。战场上得不到的,谈判桌上也不太可能得到。另一方面,《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规定,“‘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一旦非和平方式启动,武力反独的成功,自然也是国家统一的实现。

  

三、结语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台论述及其体现的对台精神与要求,体现的是“积极现实主义”的对台工作思想。这一对台工作思想是在过去的对台工作经验与教训基础上、结合对台工作环境及条件的变化而形成的,体现了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的使命与担当。近年来强调的“融合发展”与“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就是这一对台工作思想的具体实践。这一思想必将进一步体现在新时代祖国大陆的各项对台工作中。新时代可以预期一个操之在我、主动介入、积极有为的对台工作新局面,以有效“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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