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8〕137号),现就做好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要求,以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服务。
二、申报内容
1.申请者应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提高申报质量。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2.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一般项目的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
(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
(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
(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
(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具体申报条件和通知将另行发布。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3.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我校博士后、外籍教师可以申报,非在编在岗的博士生不得申报。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科各类项目负责人,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在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6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连续2年(指2017、2018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者,本次暂停1年一般项目申请资格。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自2018年8月6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平台,请及时关注(https://218.241.235.188/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申请者登录申报系统下载2019年版本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进行填报,以前版本无效;
2.凡获得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资助且无国家社(自)科、教育部项目在研的负责人,必须申报本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并作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年度考核和项目结题的重要指标。
四、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8月6日前):各单位对具有申报资格的人员进行摸底清查,针对性进行组织动员,确定同行预评审方案并上报社科处;
2.第二阶段(8月6日-8月31日):申请者积极准备《申请评审书》,各单位组织同行专家进行预评审及修改工作,申请者根据专家预评建议修改申报书;
3.第三阶段(8月6日-8月31日):经学院预评审后,由学院向社科处提交《申请评审书》电子版进行资格审查;
4.第四阶段(9月10日前):申请者在申报系统上传提交《申请评审书》定稿电子版,完成网上申报。
五、提交纸质材料及要求
1.《申请评审书》纸质件2份,A4纸单面打印,左侧装订2钉,于9月14日前由学院统一交至社科处。
2.资格审查要求:
(1)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名称、申请者姓名等泄露身份的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2)负责人、课题组成员必须签字,否则作废;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不得填报虚假信息,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4)经费预算填写:直接经费为资助总额70%,间接经费为资助总额30%,经费预算的“说明”一栏,请务必依据栏目右侧的“填报说明”详细填写;
(5)方便审查,电子版视图显示比例调到150%;字体建议:标题(楷体加粗,小四号),正文(仿宋,五号),序号规范顺序(一、(一)1.(1)①),关键词句(黑体字体加粗);
(6)按照申报书其它要求规范填报。
联系人:杨汉伟,联系电话:2187334,电子邮箱:yhw@xmu.edu.cn。
社科处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