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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研究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18-09-20 浏览次数:1102



台湾研究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和我校相关文件的规定和精神,激励在校硕士研究生,增加博士研究生优质生源,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也为硕博连读工作的顺利开展,特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选拔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本着择优录取、宁缺勿烂的原则,选拔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优质科研潜力和创新能力的优秀硕士研究生进行硕博连读的培养。

2.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须与公开招考的考生一起参加博士入学复试;我院在录取时,在硕博连读考生和公开招考考生之间,按复试成绩排序录取。

3.取得我院博士生入学资格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将按照我院博士生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其学制与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一致。

二、选拔条件

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对象我校一至三年级全日制学历教育在学硕士研究生(含专业学位)。学院博士入学考试采用申请-考核制学科的三年级硕士生不能参加硕博连读选拔。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条件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培养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异、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三、选拔程序

1.拟申请硕博连读的研究生须填写《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申请书》中的有关个人基本信息,经招生专业的两名专家(其中一名为博士生导师)推荐,在规定时间提交培养单位进行考核。

2.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硕博连读选拔考核小组成员须不少于 5 人(含 5 人)组成,成员可由学院主管领导、系所领导和博士生导师组成。考核小组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品德(包括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或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业务能力、科研潜能与综合素质进行考核。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考核结果以外语水平、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分类量化,综合打分(以百分制评分,专业知识占40%(其中笔试占30%,面试占10%),综合素质占30%,外语水平占(30%))初试平均成绩应至少达到80分,方能获得攻读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综合考试成绩填入《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申请书》。

硕博连读选拔面试过程全程录像。所有笔试试卷和面试录音存档备查。

3.考核结束后,我院将考核合格的研究生名单与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会同校招生办、校考试中心联合审核并确定获得硕博连读博士入学复试资格的研究生初选名单,并上报学校招生领导工作小组确定。

4.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研究生名单将在研究生主页公示一周,经公示无疑义,研究生院正式公布获得博士入学复试资格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

5.获得资格的研究生须与通过公开招考的考生一起参加博士入学复试,按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四、其他规定

1.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实施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夫妻关系及直接利害关系的研究生申请参加硕博连读,与之相关的导师或工作人员不能参加当年硕博连读选拔工作。

2.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做硕士论文,不发给硕士毕业证书。

3.申请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在正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前有权放弃硕博连读资格,继续完成硕士学历教育。已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博士研究生若因各种原因无法完成学业,可转为硕士生培养。但在博士入学后前 2 年,原则不予受理转硕士培养申请。

4.硕博连读生在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硕士研究生进行学籍管理,享受硕士研究生待遇;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后转入按博士研究生进行学籍管理,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

5.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一经查实,予以取消硕博连读资格:

1)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的。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实施细则由我院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

O一八年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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