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研究
宋连斌教授做客“台研法治讲堂”回顾区际冲突法变迁
时间:2018-12-15 浏览次数:1091

2018年12月8日,“台研法治讲堂”第6季第4期在台湾研究院五楼学术报告厅举行,主讲人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宋连斌教授的讲座题目为《区际冲突法、仲裁法与两岸民间交往的法治保障:回顾与展望》,讲座持续三个学时。本期讲座由台湾研究院副院长彭莉教授主持,法学院于飞教授、法律所副所长刘文戈及厦门司法实务界专家、我校师生数十人聆听了宋连斌教授的讲座。

宋连斌教授从国际私法学的视角阐述两岸交往的法治保障。他首先回顾两岸关系发展的三个阶段及相关法律,介绍两岸法律冲突的背景。他强调处理涉台民商事关系,无法回避台湾地区有关规定的定性问题,并比较了两岸对于外法域法律的态度。宋教授指出,从实践角度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的规定》及台湾地区“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有关规定是重要的制度框架。宋教授结合案例分析了两岸相互认可与执行法院判决的制度变迁和具体问题,并对两岸做法分别予以评述。宋教授在分析台湾地区审判中认定人民法院判决的“既判力”问题时,从法学方法论的角度解析了台湾地区裁判文书对“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有关规定的解释与适用,并提出了通过“目的性扩张”的客观目的解释方法作为替代现有解释困境的方案。

在与谈阶段,于飞教授指出“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对两岸法律冲突的规定采用了区际法律冲突的思维,涉港澳和涉台问题采取不一样的规定模式,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提供了充分的规范资源。针对台湾方面有关规定导致的司法困境,于教授认为,可能需要台湾方面调整有关立法表述,否则现有条文的解释不利于两岸民间交往。

在互动环节中,实务界专家和与会师生就台湾地区民事法律的定性、适用、查明以及一个中国原则在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仲裁裁决)中的适用等问题与宋连斌教授进行深入探讨,宋教授对听众的提问一一解答。最后,彭莉教授对宋连斌教授的精彩分享致以诚挚的感谢,讲座圆满结束。

(文稿:何玲英  责任编辑:周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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