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华琳教授做客“台研法治讲堂” 畅谈行政法学研究方法
时间:2019-04-01 浏览次数:519
2019年3月22日,“台研法治讲堂”第6季第7期在台湾研究院嘉庚四408报告厅举行,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宋华琳教授应邀主讲《行政法学研究方法与台湾行政法学研究前沿》,来自法律研究所、协创中心两岸合作治理制度化平台以及法学院的博硕士生到场聆听了讲座并参与互动。讲座持续2个小时,由台湾研究院法律研究所副所长刘文戈主持。
宋华琳运用比较法学的视角,从行政法释义学、比较行政法、“新行政法学”、行政法分论研究四个方面阐述行政法学研究方法与前沿问题。他首先指出行政法释义学是行政法学安身立命的“独门暗器”,行政法学的研究包括概念梳理、行政法的解释与适用和判例研究。紧接着,他从比较行政法在行政法释义学研究中和制度建构中的重要作用出发,分析海峡两岸各自的比较行政法研究发展历程,指出比较行政法研究应避免对比较法的误读、轻慢和崇拜。宋华琳认为,功能意义的比较法研究可以应对学术概念用语差异所造成的困扰。
在回顾行政法学研究的变迁时,宋华琳聚焦行政任务的发展与演变,指出“新行政法学”强调行政行为与实现行政任务间的关联。他以台湾地区的研究及实务为例,解析了行政任务与公法学的关系,着重分析了关于实现行政任务的行政法学研究文献。宋华琳介绍了行政法分论(部门行政法)的研究发展,指出行政法分论的研究有助于行政法学总论的发展。他以自己在药品规制领域的研究为例,分析了行政法分论“反哺”行政法总论研究的路径和方法。最后,宋华琳强调,各种研究方法应是相互竞争、相互补充的关系,而非相互排斥、非此即彼的关系。
在互动环节,与会师生积极提问,与宋华琳教授进行了深入交流。刘文戈老师对宋华琳教授的精彩分享致以诚挚的感谢,讲座圆满结束。
(文:何玲英 图:何玲英 责任编辑:周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