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岸融合发展需要寻求新路
2019年3月1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发表讲话,对如何进一步做好对台工作做出明确指示,不仅继续要求推进“两岸应通尽通”,包括“提升经贸合作畅通、基础设施联通、能源资源互通、行业标准共通”(简称“大四通”),而且要求“努力把福建建成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并“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而早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习近平发表题为《为实现民族伟大复兴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而共同奋斗》的讲话,在提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夯实和平统一基础”的重大政策主张时,也曾明确提出“可以率先实现金门、马祖同福建沿海地区通水、通电、通气、通桥”(简称“小四通”),“支持两岸邻近或条件相当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习近平的讲话显然是对新形势下的两岸融合发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要在“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方面有所作为,以“深化两岸融合发展”。这实际上是要求具有地缘关系与优势的福建,不仅要率先对接台湾,与台湾融合发展,建设成为单边自主的“两岸融合发展先行先试区”,而且要尝试与金马地区建设双边性的跨关境的“两岸区域融合发展示范区”,试验示范融合发展,以有助于两岸整体层面的融合发展特别是双向融合发展的推进。
事实上,两岸要融合发展,要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双向融合与一体化发展格局,需要两岸相互开放,相互给予同等待遇政策措施。但当前台湾民进党当局不仅不愿意向大陆开放,不愿意两岸融合发展,而且拒不接受“九二共识”或其“两岸一国”的核心意涵,推动经济“脱中”、文化“去中国化”,推进其所谓“国家正常化”的“台独”分裂目标,并呼吁形成国际联盟、企图利用国际势力以对抗大陆,已导致两岸关系对抗发展且不断升级。两岸整体对整体层面的融合发展特别是双向融合发展因而难以推进,需要寻求突破路径。大陆2018年2月底赋予台胞台企以“31条”为代表的同等待遇政策措施,以有助于台胞台企在大陆融合发展,也是寻求突破的一种探索。但“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特别是两岸双向融合发展,仍然面临台湾当局大陆政策的制约甚至阻碍。
二、两岸融合发展宜“两条腿走路”
多年来,鉴于两岸的差异性以及两岸关系与台湾内部生态的复杂性,笔者一直倡议两岸关系发展包括两岸融合发展,特别是公权力层面的制度化交流合作,宜采行“整体对整体、区域对区域”的“两条腿走路”的方式。即在两岸整体对整体层面推进一定程度的交流合作与融合发展的同时,可以借鉴国际经验,在有条件的两岸局部地区之间先行先试更高程度的交流合作与融合发展,以为将来在两岸整体对整体层面推行这种更高程度的交流合作与融合发展探索经验、累积互信、奠定基础。实践中,除了以“31条”为代表的同等待遇政策措施开启单向融合发展以先行先试之外,还可以启动“两岸区域融合发展”。如此,不仅可以起到试验示范作用,更可在区域融合发展先行先试中让岛内台胞台企看到两岸融合发展切实可以带来好处,从而增强台湾社会与大陆融合发展的意愿,迫使台湾当局松绑其大陆政策,进而促进两岸整体层面的双向融合发展进程。
在区域层面,福建对台具有“五缘”优势,具有先行先试交流合作与融合发展的较好基础与条件。中央可在先前海峡西岸经济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厦门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规划与建设的基础上,建设单边的、可以操之在我的“两岸融合发展先行先试区”,“努力把福建建成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
不仅如此,福建沿海地区包括厦门、连江,与台湾的金门、马祖地区的交流合作与融合发展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文化、政治条件,是两岸区域融合发展的首选区域。当前,可以厦金、连马作为融合发展试验平台,建设“两岸区域融合发展示范区”,先行先试有利于促进两岸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与政策措施,一方面可增强厦门、连江、金门、马祖的竞争优势与吸引力,为其体制改革、对外开放、建设发展提供新动力;另一方面可以促进厦金、连马在两岸经济、社会、文化等广泛领域更加自由、更加便捷、更加紧密的融合发展,率先形成共同市场与共同家园乃至命运共同体,成为两岸经济融合最紧密的示范区域、两岸社会融合最和谐的温馨家园、两岸政治融合最包容的互信伙伴,从而在两岸融合发展中发挥试验示范与战略支点作用。
实践中,鉴于经济的根本性、两岸的差异性、互信的脆弱性、民意的多元性,虑及内容的敏感性与现实的可能性,“两岸区域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宜遵循“先易后难,先经后政、先单边后双边”的发展路径,以先单边后双边的“特区”模式加以推动。相应地,“两岸区域融合发展示范区”在内涵及其建构方面可以先由经济、社会(文化)层面开始,逐步向政治(安全)层面拓展,逐步构建“两岸区域经济融合发展示范区”、“两岸区域社会(文化)融合发展示范区”、“两岸区域政治(安全)融合发展示范区”,不断丰富示范区的内涵。
实践中,考虑到当前台湾民进党当局方面可能对建设“两岸区域融合发展示范区”存在意愿性与积极性问题,大陆宜操之在我,单边先行,主动作为,给金马地区创造对通水、通电、通气、通桥的需求,从而给台湾当局形成压力,迫使其跟进,包括迫使其同意金马地区同福建沿海地区“小四通”以及融合发展。为此,也为促进有关区域经济发展与融合发展,大陆可以率先对金马地区的台胞台企实施全面的同等待遇政策措施,特别是可以减免关税进口原产于金马地区的商品,并开放内地民众自由进出金马地区。(作者唐永红系厦门大学台湾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