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研究院党委“学习强国”奖励办法 - 2020年4月13日更新
时间:2020-07-14 浏览次数:2463
为鼓励台湾研究院党员在“学习强国”学习,特制定奖励办法如下:
1.奖励范围:使用“学习强国”平台的党员、群众;
2.奖励时间
双周周一评选、奖励1次。
3.奖励条件
近2周得分高于或等于近2周内学习强国平台释放出来的分数。
4.奖品
获奖励个人可获电影兑换券1张或医用外科口罩一包(二选一)。
5.本办法自2020年4月13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