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30日,台湾研究院2020级硕士生党支部参观了厦门大学革命史展览馆、厦门大学校史馆,并在囊萤楼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本次活动以“学党史、听党话、跟党走”为主题,旨在铭记党史校史,弘扬厦门大学“四种精神”,发挥党史教育基地育人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致厦门大学建校100周年的贺信中指出:“厦门大学是一所具有光荣传统的大学。”革命史展览馆以时间为序,从“八闽革命摇篮”“坚持红旗不倒”“抗日救亡基地”“东南民主堡垒”四个方面,记录着1921年至1950年厦门大学师生反抗外来侵略、拯救民族危机、坚持党团建设的奋斗历史。支部同学们在对革命史展览馆的参观中重访革命印记,感悟革命精神。
校史馆采用历史脉络展和专题展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展示了学校百年发展历程中的重要节点、重要事件、重要成果。在校史馆中,同学们通过观看学习“厦大初创”、“长汀岁月”、“人民新厦大”、“南强春天”、“奋进一流”等展览板块,回顾了学校一百年来自强不息、恢弘壮阔的发展历程,也看到了厦大在这一个世纪以来在教育报国、立德树人方面做出的贡献。
通过对厦门大学革命史展览馆、厦门大学校史馆的参观学习,支部党员纷纷表示被厦大师生在爱国民主运动、抗日救亡运动中所体现出来的责任担当和爱国精神所感动,接受了一次生动的思想洗礼。
随后,支部在囊萤楼教室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全面加强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通过集体研读与学习,支部党员认识到要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积极参与支部“三会一课”、“固定党日+”等活动,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
(文:肖子乐 图:魏祺钰 责任编辑:张玉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