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上午,台湾东吴大学副校长董保城教授应我院两岸关系研究所邀请,在线做题为“台湾教育法律法规政策的现状及未来”的专题学术讲座。院长李鹏教授主持,两岸所所长张宝蓉教授、何晓繁助理教授、张彩霞助理教授,以及教育研究院副院长覃红霞教授等近百名师生参加此次讲座。
董教授从“大学自治”一词切入,详细解读中国大陆地区和台湾地区、德国、美国等对大学自治的差异化认知和实践。董教授指出,大学自治是学术自由的保障,不同国家和地区以法律法规的形式保障学术自由,但具体内涵不同。董教授创见性提出了由核心领域、中间领域和最外层领域构成的“层级化大学自治”概念体系。其中,“核心领域”,直接涉及研究、教学等教育要素,包括谁可以教、教什么、如何教、录取哪位学生、谁可以研究等五个方面内容;“中间领域”仍与教学研究相关,属于“大学自主责任”与“国家责任”共同合作参与的领域,例如专业的设置、调整及招生等;“最外层领域”与教学研究关联性较低,例如公立大学的人事和财务制度。董教授强调,从大学自治的核心与中间领域来看,大学自治可抵挡来自政府对“核心领域”的干预。各大学必须重视直接涉及研究教学之学术重要层面“最核心领域”的发展,以获得其他学校不可取代的特色。
其后,董教授从大学社会责任、大陆地区的“大学章程”与台湾地区“大学自治规章”等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他表示,大学的功能不仅是学术研究与人才培育,更要将知识传递给社会大众,带动所在地区的繁荣与发展。董教授认为,大学取之社会、用之社会,与社会是一种典型的共生关系,也体现着中国传统中的“儒商”理念。他详细介绍了台湾地区大学积极参与社会发展的成功案例。
最后,董教授对台湾地区高校在落实大学自治中出现的热点问题进行了精彩的分析,特别是结合台湾地区高校教师职称评聘、台湾地区大学校长遴选等问题,深入剖析了当前台湾地区大学自治的发展现状及面临的挑战。
董教授的报告引发与会师生的热烈讨论。大家纷纷就“两岸高校如何承担社会责任”、“台湾地区高校校内申诉”、“台湾地区高校评估”等问题进行提问。董校长一一作出回应。最后,张宝蓉教授对讲座进行了总结,并代表线上所有师生向董校长致以诚挚谢意。讲座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圆满结束。
董保城教授简介:德国波恩大学法学博士,现任台湾东吴大学副校长、法学院讲座教授,台湾行政法学会理事长。曾任台湾考试主管部门负责人,台湾政治大学教授、总务长等职。专攻领域为宪法、行政法、教育法。
图/文:杨陈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