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浙江省温州市国安警察依法对涉嫌分裂国家犯罪、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台独”分子杨智渊实施刑事拘传审查。1天后,8月4日,浙江省温州市国家安全局依法对杨智渊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由拘传转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8月5日,已依法通知其家属。
值得玩味的是,作为一名不折不扣的“台独”分子,杨智渊不仅反对马英九、韩国瑜和洪秀柱等人的两岸交流政策,对蔡英文也非常“嫌弃”,理由竟是蔡英文搞“台独”的速度太慢了。据台媒报道,杨智渊外祖父是败退台湾的国民党老兵,曾祖父则是日本殖民统治时期的台湾本土“伪军”,死于太平洋战场,而他自己则成长于陈水扁执政时期,“台独”思想根深蒂固。18岁时他申请加入民进党,同年,他在“野草莓学运”中表现活跃,被台湾民进党选中重点培植,并担任民进党中央党部暨台湾青年志工队“校园青年驻校代表”,当时还是蔡英文向他颁发的聘书。
但后来,由于他年龄小资历浅,又没有什么可以捧成“领军人物”的炒作点,所以最后他也没能进入民进党高层的“法眼”。经历了一系列挫败,杨智渊仍不知悔改,在分裂国家一事上比民进党及“时代力量”更为激进。
2009年,杨智渊退出民进党,两年后与曾任陈水扁的政策顾问黄华等人一起成立激进“台独”组织“台湾民族党”。该组织成立以来,长期鼓吹所谓“推动台湾成为主权独立国家并加入联合国”,高调推进“急独”。杨智渊2019年起担任该组织副主席,还曾以双重党籍身份,代表另一激进“台独”组织“一边一国行动党”参选2020年新北市永和区民意代表,遭遇失败。香港“修例风波”期间,杨智渊又高调串联分裂势力为“港独”站台,鼓动“多独合流”,公然挑衅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之后,他曾卖过二手车,经营居酒屋,在围棋班教儿童下棋,特别是近一年来,他更是打着“经商”与“围棋比赛”的旗号,不断在大陆展开活动。
外界注意到,这是国家有关部门以涉嫌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依法追究岛内“台独”分子刑事责任的首例案件。
对此,我院副院长、教授季烨认为,以前大陆追究“台独”分子刑事责任,经常适用的罪名是“间谍罪”,比如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等,这些罪名更多是防御性的,也就是说,“台独”分子不能在大陆领域内搞破坏,但是现在我们适用的是分裂国家罪和煽动分裂国家罪,这两个罪名更加明确地站在了整个国家的角度,更加直接地针对“台独”分裂行径,更加明确地着眼于国家统一,这对于“台独”分裂分子是一种震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条关于属地管辖的规定,无论“台独”顽固分子在大陆、台湾地区还是境外任何地方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司法机关均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在逃境外、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缺席审判,且不受刑法追诉时效的限制。一旦启动刑事司法程序,“台独”顽固分子将遭到终身刑事追责,即使逃到天涯海角,都无法逃脱国家法律的制裁。
季烨教授表示,我国刑法第八十八条和第八十九条明确规定,在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刑事追诉期限的限制。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台独”分子以为逃得了今天,躲在岛内就可以规避刑法的制裁,但是事实上,只要他们在继续从事“台独”活动,就无法躲过刑法的追诉期,必然要受到国家的依法追究。
本文节选自公众号【直新闻】报道,原题为“法律武器利剑出鞘 大陆如何精准打击“台独”势力?”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ondvsTj-CZmbC6eUxofXUg?scene=25#wechat_redirect
(编辑:邹传鑫;复核:杨畅;责编:杨昆福;编审:季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