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研究
【台海相对论】陈尤海硕士生主讲第61期“台海相对论”暨两岸关系法治学术沙龙
时间:2022-11-02 浏览次数:559

11月1日下午,第61期“台海相对论”暨第36期两岸关系法治学术沙龙在嘉庚四418会议室举行。本期沙龙的主题是《台湾地区“大法官”行使程序自主权的实践研究——以“司法院解释”效力有关案件为例》,由法律所2021级硕士生陈尤海主讲,法律所博士生罗春阳、政治所硕士生曾杨雪和法学院硕士生张小燕参与评议,台湾研究院副院长季烨教授、法律所所长薛永慧副教授、彭莉教授、刘文戈助理教授出席,本次沙龙共吸引我院师生共计十六人参加。

陈尤海同学首先从问题意识、研究方法、研究结果和研究不足等四个方面对文章进行分享。他指出,台湾地区“大法官”对台湾地区宪制性规定的解释活动是“法理台独”风险的重点场域,全面掌握“大法官”行使解释权的程序规则有助于认识解释权的运行规律。以有关“司法院解释”效力的案件为例展开研究,深入分析“大法官”行使程序自主权的实践及其特点,揭示“大法官”行使程序自主权对“释宪”制度产生的影响,并评估“大法官”程序自主权的走向,有助于为反对和遏制“法理台独”分裂活动建立相应的理论储备。

与会同学围绕沙龙主题发言进行了深入讨论。法律所博士生罗春阳指出,文章以案例为研究对象,内容扎实,可对“大法官”行使程序自主权的任意性及“宪法诉讼法”施行后的情况予以重点论证。政治所硕士生曾杨雪认为,文章从“法理台独”视角出发,尤具意义,但内容方面可适度补充案件的政治背景,以及行政对司法可能存在的影响。张小燕硕士生建议,文章应对“大法官”的程序自主权进行详细界定,并增加“结语”部分。此外,现场同学也针对文章的内容与形式纷纷给出了自己的建议。

法律所全体老师也对本次报告作现场点评。台湾研究院副院长季烨教授指出,学术沙龙是研究生自主开展学术争鸣的良好形式,应予以保持。文章需进一步凝炼问题意识,聚焦程序自主权的具体内容和成文法化后的剩余空间,而不应止步于对于解释方法的表面归纳。彭莉教授肯定了文章在资料梳理方面的功夫,建议应强化对于两岸关系的影响。薛永慧所长从写作价值及文章内容安排出发,认为文章应进一步凸显实践意义。刘文戈助理教授也充分肯定了文章背后所付出的努力,期待文章内容能有更大的提升。

此次沙龙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顺利结束。

(撰文:陈尤海;摄影:刘玥含;编辑:邹传鑫;复核(一审):刘慧琪;责编(二审):杨昆福;编审(三审):季烨、薛永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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