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1号)、《厦门大学202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我院2023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材料评审、综合考核两个部分,现就材料评审部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须于2023年3月17日前(含3月17日)将以下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压缩成一个压缩包,命名为“XX专业XXX(姓名)港澳台硕士考生材料”。通过邮件发送至twyjx@xmu.edu.cn,邮件主题为“XX专业XXX(姓名)港澳台硕士考生材料”。逾期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1. 《202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由“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生成)。
2. 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地区考生提供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提供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 前一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若暂未获得相关证书,应提供应届在读证明。在境外取得学士学位或学历的考生,如报考点或我校有要求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 两名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信。
5. 高等教育阶段的学历教育成绩单(须加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6. 前一学习阶段的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初稿或概要)。
7. 外语水平能力证明。
8. 其他能证明自身外语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的学术成果(如专利、学术论文等)、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
考生提交材料后须及时与我院联系(E-mail :twyjx@xmu.edu.cn )确认查收情况。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二、资格审核
我院将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报考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予安排进入后续综合考核环节。
三、材料评审
我院成立材料评审考核小组,选任3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的专任在职教师,围绕外语能力、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培养潜力、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等方面对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材料进行评审,并形成外语水平(满分值为100分)、专业能力(满分值为150分)和综合素质(满分值为150分)三部分具体成绩。以下情况不予安排进入后续综合考核环节。综合素质低于90分或外语能力低于60分或专业知识低于90分者;材料评审成绩低于240分者(满分值为400分)。
材料评审成绩的权重为总成绩的50%。
四、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 0592-2189760
E-mail :twyjx@xmu.edu.cn 网址:http://twri.xmu.edu.cn/
本办法由台湾研究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
2023年 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