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研究院关于开展2023年“鼎立”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时间:2023-12-01 浏览次数:427
为提升研究生开展台湾问题科学研究水平,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院设立“鼎立”奖学金,每年对发表高水品研究论文的在学研究生予以奖励。现就2023年奖学金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名额和奖励对象
凡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参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各奖励2人,硕士生奖金为4000元/人,博士生奖金为6000元/人,已获校级奖学金者不再重复参评。
二、评审及材料报送要求
1.评审要求
(1)研究院设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奖学金的申请、评审、公示等工作。
(2)奖学金组织过程及计分办法详见《台湾研究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实施细则(2022版)》。
2.报送材料及要求
(1)有意向申报的同学,请于12月15日(星期五)17:30前将《台湾研究院2023年“鼎立奖学金”申请表》(需本人签名)和佐证材料纸质版交至院407办公室。
(2)“鼎立”奖学金的评审以个人申报的论文质量为依据。其中博士生参评论文中至少有1篇独立署名或以第一作者署名的一类以上(含)核心刊物论文;硕士生参评论文中至少有1篇二类以上(含)核心刊物论文。参评者需提交论文全文。
(3)其他未尽事宜由研究院奖学金评奖委员会负责解释并实施。
附件:
1.台湾研究院2023年“鼎立奖学金”申请表
2.台湾研究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实施细则(2022版)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
2023年12月1日
台湾研究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实施细则(2022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