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研究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扩大)学习会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时间:2024-03-12 浏览次数:270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提升党员的纯洁性和先进性,3月11日下午,台湾研究院党委在西村会议室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邀请厦门大学纪检监察机构综合业务室主任朱少龙作专题报告,院党政班子成员、全体教职工党员参加会议。
朱少龙从《条例》的重要地位、发展演变、修订的意义、修订的特点和主要内容5个方面,结合教育领域的案例做了分析和解读。朱少龙指出,作为高校教职工党员,必须正确把握公与私、亲与情、情与法的界限,正确对待功名利禄,用心做事、用情干事、低调做人,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从意识深处形成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筑牢预防腐败和不正之风的思想防线。与会同志纷纷表示,本次报告对自己提升对《条例》的认知和理解非常有帮助。
学院党委纪检委员王华在会议总结中进一步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希望学院广大教职工党员在会后认真学习《条例》,深入领会修订《条例》的重点内容和着力方向,不断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把纪律规矩刻印在心,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把严守纪律规矩落到实处,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撰稿:黄涛;摄影:袁炽炫;编辑:杨延钧;复核:杨延钧;责编:杨昆福;编审:纪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