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本单位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在复试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考生考核时须亲自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我院接受检查:
(1)身份证件原件: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须提供所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应届生在读证明);
(3)相关外语水平证书原件;
二、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复试安排在6月13日进行(上午9:30-11:30笔试,下午面试,地点为厦门大学思明校区台湾研究院院楼301会议室)。
(二)复试内容
复试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
1、综合素质能力考查占30%
(1)考生对本人学习和生活经历、报考动机等进行陈述;
(2)考官询问问题;
(3)考生回答问题。
2、外语考查占20%
(1)考生用外语对本人情况做出综合陈述;
(2)考官用外语提问;
(3)考生用外语回答。
3、专业知识考查占50%(其中笔试成绩占30%,面试占20%)
(1)笔试(在面试前安排笔试);
(2)考官就专业知识提问,考生回答问题。
4、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内容包括考生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考核形式: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素质和品德状况,必要时采取“派人外调”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三)复试形式
用现场考核方式。
(四)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
考核总成绩=初试成绩÷1.5×权重(50%)+复试成绩×权重(50%)。
三、拟录取
坚持贯彻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学院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在二级学科范围综合评价,择优拟录取。
存在以下情况将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思想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者。
四、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提交体检表的截止日期为7月1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0592-2189760
mail :twyjx@xmu.edu.cn
网址:http://twri.xmu.edu.cn/
地址: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307办公室
七、本办法由台湾研究院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厦门大学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简章》。